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文艺群体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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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艺家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新文艺群体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团结、凝聚、引导新文艺群体为繁荣发展文艺事业作出贡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和省《关于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文艺群体高、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从事文艺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评审专业为文学创作、美术师、摄影(像)、演员、演奏员、作曲、录音、剪辑、舞美设计、编剧等专业高、中级职称。

本年度已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新文艺群体专项职称人员在邯郸市范围内从事相关文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申报新文艺群体专项职称的人员一般应为邯郸市或以上层级相关协会会员,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文艺活动和群众文艺活动;

3、各门类新文艺群体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参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河北省高、中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中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4、对有特殊专长、业绩贡献突出、作品质量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或获得市级以上与艺术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员,可不受职称层级、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新文艺群体中、高级职称。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于8月1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送至文联组联部,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可通过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111.63.208.111/zyjsrc/zhfw/index.html)进行职称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表等材料。

联系人:郭夏0310—3112380  18931016189

 

附: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3.河北省高、中职(文化、艺术类)称申报评审条件

2021年8月11日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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